安全知识点_绝缘
(1)安全出产监管监察部分:安监、有关部分等施行监督;辅导监督;合作;属其他部分,材料移交有管辖权的有关部分,并记载备检。
(2)有安全出产许可证在其被挂牌督办的严重事故隐患管理完毕前,加强监督查看。必要时提请原许可证颁布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出产许可证。
(3)对挂牌督办并采纳全或局停产歇业管理的严重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分收到出产经营单位康复出产的请求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检查。
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赞同康复出产经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许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许出产经营单位拒不实行整改指令的,依法施行行政处分;不具备安全出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则的权限予以封闭。
1.实施处分机关与收缴罚款组织相别离,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3)在遥远、水上、交通不便区域,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有必要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分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分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回绝交纳罚款。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议不服,请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分不中止实行,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4.当事人逾期不实行行政处分决议的,作出处分决议的行政机关可采纳下列办法:
(2)查封、扣押的资产拍卖或许将冻住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不能以物抵款);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求延期或许分期交纳罚款的,经当事人请求和行政机关同意,能够暂缓或许分期交纳。
两层绝缘归于避免直接触摸电击的安全技术办法。两层绝缘结构和加强绝缘结构如图2-2-5所示。
按其外壳特征,Ⅱ类设备分为3种类型,有绝缘外壳基本上连成一体的设备、金属外壳基本上连成一体的设备和兼有部分绝缘外壳和部分金属外壳的设备。
Ⅱ类设备的外壳应有满足的绝缘水平缓力学强度,外壳上的盖、窗有必要运用东西才干翻开。
1-作业绝缘;2-维护绝缘;3-不行触及的导体;4-可触及的导体;5-加强绝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