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安徽省政府要求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理作业
6月20日,经安徽省政府赞同,安徽省政府工作厅转发了省安全出产监督办理局等七部分关于逐渐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理作业意见。
安徽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仔细贯彻“安全榜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政策,进一步强化两个主体的职责,即政府是安全出产监管主体, 企业是安全出产职责主体,坚持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人两个负责制。以高度负责的精力,全面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理,仔细拟定整理作业方案,强化整理作业措施,狠抓落实,一定整理作业取得实效。要严厉程序,清晰规范,坚决封闭不具备根本安全出产条件的矿山。进一步加大行政法律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等违法挖掘行为,坚决封闭不合法和不具备根本安全出产条件的矿山;要严厉准入,依惩办矿,加强“三证一照”办理。仔细施行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准则,严厉市场准入;要树立政府统一领导的非煤矿山安全整理联合法律机制,构成齐抓共管的非煤矿山安全整理作业格式。
安徽省政府要求,各地要严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四不放过”准则,严厉查处各类非煤矿山安全出产职责事端。凡今年以来产生安全事端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当即施行停产整理。凡停产整理期间私行违法组织出产,产生3人以上事端的,依法撤消一切证照,并从严追查有关人员的职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查其刑事职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分要树立告发准则。对不树立告发准则、不发布告发电话、不发布工作地址的,告发电话无人值守的,以及走漏告发人状况的,将严厉追查有关人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