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督查局归纳司关于安排而且展开2024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定作业的告诉
依据《矿山安全督查体系职称评定办理办法》(矿安〔2023〕57号)规则,现就展开2024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定作业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依照规则,参评人员为矿山安全督查体系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契合条件的,以及外体系单位托付国家矿山安全督查局(以下简称国家局)评定职称的相关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公务员不参与职称评定,工程系列职称不再托付外单位评定。
契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即可申报相应等级职称,按要求提交职称评定申报资料并报所在单位审阅。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资料来初审,结合申报人道德品质、学历和履职年限、作业上的才能、成绩效果等方面体现,对申报人员提出初审定见并报省级局复核。
外体系单位托付国家局评定职称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委、中心企业总部的人事部门与国家局机关党委(人事司)洽谈赞同,开具托付评定函并将资料报送国家局机关党委(人事司)审阅后代为安排评定。托付省级局评定职称的,详细托付事宜由各省级局自行规则。
请各省级局以及托付国家局职称评定的单位严厉依照《矿山安全督查体系职称评定办理办法》要求,安排做好申报、复核和引荐作业。需填写的相关表格,可在应急办理部研究中心网站主页“告诉公告”的“表格下载”栏目内下载(。请于2024年9月16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应急办理部研究中心。
(二)各单位在展开个人申报和单位引荐作业时,咨询有关方针请与国家局机关党委(人事司)联络(联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