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创环境自动监测站“双责任制+兼职巡查员”制度

  近年来,一些地方对环境自动监测站采样环境进行人为干扰,弄虚作假,雾炮车喷淋、撒药、曝气等问题频发,对环境监视测定数据的“真、准、全”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严重影响了环境自动监测站安全稳定运行。

  为确保环境自动监测站点正常运行和环境监视测定数据准确真实,杭州市在全市推行环境自动监测站“双责任制+兼职巡查员”制度,希望能够通过建立分局(镇街)、村社两级巡查责任体系,结合兼职巡查员高频巡防,共同对所负责环境质量监测站点防范区域进行巡查管理,形成逐级延伸、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一同营造一个不能假、不敢假、不想假的环境生态,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范例夯实基础。

  这一制度在全国也是首创,希望能够通过创新做法,将关键落脚在“人”“机制”“能力”三个方面,下一步将在全省复制推广。

  “这个制度非常实在,一方面充分调动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能够将任务细化到具体事、靠实到具体人,杜绝了许多扯皮空间。”建德市大洋镇练超镇长介绍,“双责任制”即环境自动监测站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分局和镇街对环境自动监测站按要求做巡查管理,形成巡查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与以往管理围绕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设置而不一样,这一新模式强化了所在地镇街的责任。通过在站点所在地设置“兼职巡查员”,在符合长(常)年居住,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旁边的环境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募网格员、水库管理员、河(湖)长、林长、田长等现有人员,因为对当地情况熟悉,他们往往能够迅速反应,延伸日常巡查的触角。

  目前,杭州64个国控、省控环境自动站已实现“双责任制+兼职巡查员”全覆盖,环境自动站所在地乡镇街道全部签订责任书并聘用兼职巡查员53名。

  尤为重要的是,这一制度配套制定了五大工作机制:目标责任和例会机制、公开监督机制、问题发现处置机制、考核和移交机制、信息报送机制,在这些机制的监督下,不会发生“新人不理旧账”的情况,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

  就比如属地分局和所在地镇街签订环境自动监测站目标管理责任书;设置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明示环境自动监测站保护要求,公开属地分局责任人、镇街责任人、兼职巡查员及其联系方式等;树立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自动站周边存在异常情形的制止、现场确认、上报处置等流程;责任人和巡查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明显的变化的书面移交,做到接任接清单、离任交清单等。

  这些工作正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让离任者交得清楚、新任者接得明白,将有利于增强环境自动监测站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构建离任不离“人”,既要“交”也要“接”的良好格局。

  基层治理新格局制度实施后,许多单位对自动站防护设施又进行了全面升级,确保管理上的水准能够进一步提高。

  “如果仅靠我们的人眼感知,逐帧排查环境质量监测站点‘选择性治理’‘针对性干扰’行为,不仅耗时费力,而且易造成关键信息被遗漏的真痛点。”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工作人员提出,“因此,我们从软硬件着手,筑牢防火墙,安上千里眼,实现自动站点全天候、全方位安全守护”。

  如今,属地分局已联合镇街主动对42个省控以上环境站点增设升级了安防人防硬件,实现硬隔离,最重要的包含建设栅栏、电子围栏、门禁视频,增设防盗窗、警示牌,修复站房楼梯等,从多维度消除人为干扰风险隐患。

  通过增设电子围栏等智慧化管理设施设备,实现全方位利用视频AI技术,全天候实时监控防范站点周围人为干扰行为,对人员闯禁等实现精准捕捉、智能识别,与巡查员日常巡查强强结合,“人防+技防”避免监管的盲区,更大程度的提高了发现问题的能力,大幅度的提高防人为干扰能力。

  一个月多的时间,已深入镇街(社区)面向自动站周边居民、相关治理环保企业组织防范人为干扰法律和法规宣讲32次,覆盖600余人次,有效强化了到基层的普法宣传,提高了相关法律责任、技术标准等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居民都表示,通过了解相关知识,对环境质量监测有了更深的了解。

  值得一提的是,该项制度还引入“吹哨人”制度和举报奖励机制,动员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排查和举报相关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强化全社会共防共治。

  作为国内环境自动监测站“双责任制+兼职巡查员”制度的首创城市,杭州将通过深度实践、细化举措,将“双责任制+兼职巡查员”制度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打造一批环境自动监测站防人为干扰制度创新的最佳实践地,为全国环境自动站防范人为干扰提供“杭州模式”“浙江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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