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

  1、煤矿安全事故,是否要追究控制股权的人的责任?煤矿公司本身是一个公司法人。

  但是作为控制股权的人如果在安全投入资金以及安全设施建设等方面横加干涉,甚至直接管理,

  从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控制股权的人根据其作用大小、后果严重程度,按照实际控制人的等

  如果控制股权的人没有直接管理或者干涉日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那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

  然需要全额由煤矿公司承担,控制股权的人只是承担事故损失和补偿以及调整经营管理思路的责

  1、为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煤矿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煤矿

  生产安全事故,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安全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

  (一)煤矿实际控制人是指实际上指挥、控制着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投

  资和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和重要事务,对煤矿重大决策起决定作用的团体或人员,是煤矿

  (二)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和法人

  (三)煤矿实际控制人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煤矿生

  产安全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安全投入不足、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公司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另外的股东造成损失

  (一)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煤矿业

  主、实际控制人等)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第

  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煤炭生产企业一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

  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各煤矿一定要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机

  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办公会议、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安全生

  产管理奖惩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所有煤矿必须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费用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各煤矿必须加强入井人员的培训教育,使日常培训工作经常

  化、制度化,全面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素质和识灾抗灾能力;加强装备设施建设,做到教

  室、设施、师资、教材四到位”;配备投影设备、音响设备;成立培训中心,完善职工培

  训制度;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制定日常培训计划,专项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煤矿

  区队(班组)长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高度重视煤矿区队(班组)长的培

  (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战略。各煤矿要充分利用煤炭专业院校资源,培养

  煤矿专业的技术人员。培训方式分脱产与半脱产,培训时间分长期与短期。对采矿、地

  质、测量、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机电管理、采煤工艺、作业规程编制等专业

  技术人员实行不间断培训。同时,各煤矿要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战略,尽快解决煤

  (五)强化水害防治。各煤矿必须购置2台以上大功率探放水设备,每台钻杆长度不少

  于60米;必须聘请水文地质专业机构进行全井田地面物探,查清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

  区范围;建立专职防治水机构、队伍,防治水制度、探放水措施必须落实到位。受水患威

  胁严重的矿井,要配备水文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人;必须实行钻探、物探

  相结合的手段探水,积极购置先进的探放水设备;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

  (六)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所有矿井必须彻底杜绝多头掘进、串联通风现象,必须做

  到风量充足,通风设施齐全,各采掘工作面、硐室等配风合理;必须安装、使用、维护好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按规定设置各种传感器,并定期升级改造和调校,确保传感器数据准

  确、动作灵敏、运行稳定;瓦斯检测必须使用安全监控系统、自动报警仪、人工检测三结

  合;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监控系统服务部,加强瓦斯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更换等方面的

  (七)加强技改矿井施工管理。技改矿井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严

  格按照核定人数组织井下施工。严禁技改矿井边技改边生产。对技改方案中不用的井筒必

  须彻底关闭;非技改范围内的巷道必须打上密闭墙,对密闭墙实行建档编号管理制度。对

  利用密闭掩盖生产、超层越界开采、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依法予以处罚。

  (八)大力推进采煤工艺改革。各煤矿必须从根本上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安全状况和资

  源回收率。所有煤矿必须采用正规的壁式采煤方法,井下巷道必须使用锚喷支护、工字钢

  支护、U型钢支护,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单体液压支柱配n型梁、支撑掩护式液压支架等

  先进支护工艺;所有巷道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提高矿井防灾

  抗灾的能力;逐步取消多级绞车提升,推广使用胶带输送机、刮板运输机;淘汰落后的老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专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执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反映了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

  (一)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煤矿业主、实

  际控制人等)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

  的责任。各煤炭生产企业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

  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落实煤

  (二)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各煤矿必须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机

  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办公会议、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安全生

  产管理 奖惩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所有煤矿必须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费用

  (三)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各煤矿必须加强入井人员的培训教育,使日常培训工作经常

  化、 制度化,全方面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素质和识灾抗灾能力;加强装备设施建设,做到教

  室、设 施、师资、教材四到位”;配备投影设备、音响设备;成立培训中心,完善职工培

  训制度; 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制定日常培训计划,专项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煤矿

  区队(班组) 长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格外的重视煤矿区队(班组)长的培

  (四) 实施专业方面技术人才教育培训和引进战略。各煤矿要充分的利用煤炭专业院校资源,培养

  煤矿 专业的技术人员。培训方式分脱产与半脱产,培训时间分长期与短期。对采矿、地

  质、测量、 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机电管理、采煤工艺、作业规程编制等专业

  技术人员实行 不间断培训。同时,各煤矿要大力实施专业方面技术人才引进战略,尽快解决煤

  (五) 强化水害防治。各煤矿必须购置2 台以上大功率探放水设备,每台钻杆长度不少

  于 60 米;必须聘请水文地质专业机构进行全井田地面物探,查清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

  区 范围;建立专职防治水机构、队伍,防治水制度、探放水措施必须落实到位。受水患威

  胁严 重的矿井,要配备水文地质、测量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 人;必须实行钻探、物探

  相结合 的手段探水,积极购置先进的探放水设备;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

  (六)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所有矿井必须彻底杜绝多头掘进、串联通风现象,必须做

  到风 量充足,通风设施齐全,各采掘工作面、硐室等配风合理;一定得安装、使用、维护好

  矿井安 全监控系统,按规定设置各种传感器,并定期升级改造和调校,确保传感器数据准

  确、动作 灵敏、运行稳定;瓦斯检测一定要使用安全监控系统、自动报警仪、人工检测三结

  合;煤矿必 须成立安全监控系统服务部,加强瓦斯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更换等方面的

  (七) 加强技改矿井施工管理。技改矿井要严格按照设计的具体方案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严

  格按 照核定人数组织井下施工。严禁技改矿井边技改边生产。对技改方案中不用的井筒必

  须彻底 关闭;非技改范围内的巷道必须打上密闭墙,对密闭墙实行建档编号管理制度。对

  利用密闭 掩盖生产、超层越界开采、事故隐患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煤矿,依法予以处罚。

  (八) 大力推进采煤工艺改革。各煤矿必须从根本上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安全状况和资

  源回 收率。所有煤矿一定要采用正规的壁式采煤方法,井下巷道一定要使用锚喷支护、工字钢

  支护、 U 型钢支护,采煤工作面一定要使用单体液压支柱配n 型梁、支撑掩护式液压支架等

  先进支护 工艺;所有巷道的高度和宽度一定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提高矿井防灾

  抗灾的能力; 逐步取消多级绞车提升,推广使用胶带输送机、刮板运输机;淘汰落后的老

  (九)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每月下井不

  得少 于10 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 次。井下作业

  每班必 须确保有矿长带班。各煤矿每周必须组织五职”矿长、各科室长、安全管理人员,

  对井下所 有作业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按五定”(定标准、定时间、定

  人员、定措 施、定责任)原则进行整改。严禁矿井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技改或生

  (十)加强对整合煤矿的安全监管。济源煤业、太行煤矿要将整合矿井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

  范围,必须向整合矿井派出具备任职资格的矿长以及分管生产、安全、机电的副矿长和总工

  二、政府是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格外的重视、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

  (一) 各产煤镇政府是所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产煤镇政府必须对所辖煤

  矿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产

  煤镇分 管领导对所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严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

  度,分析所 辖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案,协调解决煤矿安

  全生产工作中 的重大问题;负责按时进行检查指导所辖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击非法

  违法生产行为, 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督促煤矿整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安全监

  (二) 实行领导包矿驻矿责任制。不折不扣地执行市级领导包矿、镇(济源煤业、太行

  煤矿) 领导驻矿制度。包矿、驻矿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依法依 规技改或生产;监督煤矿落实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政策指令及隐患整改措施。

  (三) 建立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各产煤镇、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煤矿安全

  生产 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煤矿安全工作例会,

  听取煤 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各产煤镇(济源

  煤业、太 行煤矿)要建立煤矿安全工作周例会制度,及时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风险隐患。

  (四)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市煤炭管理部门牵头,每季度组织国土资源、公安、安全

  生产 监管、电力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各产煤镇(济源煤业、太

  行煤矿) 每半月对煤矿进行一次深入检查,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通过检查执法,严格

  落实政府安 全监管责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严肃查处、打击各种违法生产行

  (五) 建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公示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化煤矿隐患排查和治理,建立重大隐

  患排 查公示、分类建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市煤炭局、各产煤镇(济

  源煤业、 太行煤矿)要不间断对辖区煤矿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列入台

  (六)建立矿井考核管理机制,对煤矿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建立煤矿“百分制”考核制度。考

  核 内容包括:矿长管理、矿长入井带班、技改工程进展、机电提升运输设备管理、矿井防

  治水、 矿井通风和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矿井日常管理工作。并做综合考核排名,

  (七)各产煤镇政府(济源煤业、太行煤矿)的监管责任。各产煤镇政府(济源煤业、太行

  煤矿)在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限期调离工作岗位等行政处理或者依法给

  1、 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

  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井工煤矿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安

  2、 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规格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

  4、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

  7、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

  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应当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8、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9、 煤矿企业的所属煤矿(井工矿或井、露天矿)除应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

  (一)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三)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建立粉尘检测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

  1. 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30 米;井下每一个水平、每一个采区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

  全出口相连接;采煤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

  2. 在用巷道净断面一定要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需要,其中:矿井主

  要运输巷、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能低于2 米,采区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

  4. 矿井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

  求, 矿井使用安装在地面的矿用主要通风机进行通风,并有同等能力的备用主要通风机,

  生产水 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掘进工作面使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矿井有反风设

  5.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规定装备瓦斯抽放系统和安全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装备

  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有预测预报、防治措施、效

  果检验和安全防护的综合防突措施,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审查签

  字制度,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验测试仪器,瓦斯检验测试仪器定期校验并由有资质的

  6. 有防尘供水系统,地面和井下有排水系统,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有防灭火系

  统,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井上下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有

  7. 矿井由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严禁由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直接供

  电, 年产6 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有备用电源且其容量满足通风、排水和提升

  的要求,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符合防爆要求,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设施,高瓦斯、煤

  与瓦斯突出 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采取了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现风

  8. 矿井提升使用矿用提升绞车,且保险装置和深度指示器装设齐全;立井升降人员使用罐

  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并装设防坠装置,斜井机械升降人员使用专用人车或架空乘人装置,

  专用人车装设防跑车装置,使用检测合格的钢丝绳,带式输送机使用矿用阻燃胶带,设置安

  10. 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13.有反映真实的情况的图纸: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

  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

  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

  1. 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设置人行通路或梯子,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在梯子两侧设置

  3. 实行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最终边坡的台阶坡面角和边坡角符合最终边

  6. 有工程、水文地质勘查、测绘工作和边坡稳定性评价资料并制定边坡稳定措施;

  8. 地面和采场内的防火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开采有自燃倾向的煤层有防灭火系统;

  9. 有反映真实的情况的图纸:地形地质图,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平面

  图, 采剥工程平面图、断面图,排土工程平面图,运输系统图,输配电系统图,通信系统

  图,防 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断面图,井工老空与露天矿平

  落实煤矿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煤矿企业严格安全生

  产管理,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定期向监管监察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切实做

  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先抽后采、综合治理的治本措施,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加大煤炭产

  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

  平; 强化专项整治,全面深化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科学技术支撑作用,提升煤矿安全

  落实煤矿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煤矿企业严格安全生

  产管理,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定期向监管监察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切实做

  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先抽后采、综合治理的治本措施,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加大煤炭产

  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

  平; 强化专项整治,全面深化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科学技术支撑作用,提升煤矿安全

  8、如何履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履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该做好以下几

  物质保障责任。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

  资金投入责任: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

  教育培训责任:包括依法专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安全管理属责任:包括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并且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统一协调

  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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