斌道微观丨销售侵权商品谁要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

  尽管电子商务平台的规模持续扩张,实体零售商超作为民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费场所,其重要性依然显著。一个核心议题便是:当涉及零售商超销售的商品被质疑存在侵权问题时,门店要不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在面临权利人的工商投诉乃至法律诉讼时,零售门店能不能简单地以“不知情”为由,即“我不知道,因此不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来规避责任承担呢?

  A零售商自B生产厂商处进货,销售与H企业“N功能饮料”包装高度相似的饮品(下称:“近似商品”),被H企业以“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停止生产、销售并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连续5天发表相关声明,赔礼道歉并消除侵犯权利的行为给H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A零售商和B经销商共同赔偿H企业经济损失500万元,以及承担H企业为制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所支付的调查费、公证费、翻译费和律师费等合理费用10万元。

  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第一,N功能饮料是否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第二,H企业是否对N功能饮料包装、装潢是否拥有权利;第三,近似商品的包装是否侵犯N功能饮料的包装;第四,A零售商和B生产厂商要不要承担赔偿。庭审中:H企业对N功能饮料的影响力以及对N功能饮料的包装权利进行举证。A零售商抗辩称:该款“近似商品”有合法来源,是从正规渠道购进的正规商品,生产厂商出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产品检验报告书》,门店与生产厂商签署有《产品保证协议》。接到投诉后,门店立即对该商品进行了下架处理并通知生产厂商,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不应当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B生产厂商未出庭答辩。

  裁判结果:第一,B生产厂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马停止生产、销售“近似商品”;第二,A零售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马停止销售“近似商品”;第三,A零售商、B生产厂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北京日报》上连续5天发表相关声明(内容需经法院审核),消除因其侵犯权利的行为给H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第四,B生产厂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H企业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0万元;第五,A零售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H企业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万元。

  经营者不得实施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相应的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

  销售不知道是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经营者主张不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零售商超作为商品流通的重要环节,对于所售商品是否侵犯他人权益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若门店在销售过程中确实未能尽到合理的审查与注意义务,即便声称“不知情”,也可能因未能履行必要的法律责任而需承担对应的侵权责任。反之,若门店能够证明已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商品来源合法、无侵权风险,且在得知侵权指控后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那么其责任可能会得到某些特定的程度的减轻或免除。因此,零售门店在面对侵权指控时,应积极应对,通过合法途径证明自身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而非简单地以“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

  在零售业务的日常运营中,商超需采取一系列措施以规避侵权赔偿责任。以下是一些降低侵权风险的关键步骤:

  门店需从合法渠道采购商品,如直接与品牌商或授权分销商合作,避免来源不明的供货。保留所有采购文件,包括发票、合同和授权证明,以证明商品的采购路径。

  建立严格的商品检查流程,确保商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的合规性。定期对员工做知识产权法律培训,提升他们识别侵权商品的能力。

  定期监控市场动态,自查商品可能存在的侵权风险。面对权利人投诉或工商调查时应积极合作,提供必要证据。

  一旦发现商品存在侵权问题,立马停止销售并采取下架、封存或销毁措施,以控制损害的扩散。

  在侵权指控面前,寻求法律援助,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提出较为合理抗辩。提供充分证据,如采购记录和沟通记录,证明已履行注意义务。关注知识产权法律的最新发展,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

  一旦发现潜在侵权,主动与权利人沟通,展现处理问题的意愿。通过协商,寻求和解途径,如赔偿或停止销售,以减少责任。

  总而言之,零售商超要想规避侵权赔偿责任,必须从合法采购、商品管理、问题响应、法律防御、权利人沟通等多重维度进行综合管理,并持续更新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和法规的变化。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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