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知!建设项目安全“命门”——“三同时”整体步骤解读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关资质的实施工程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①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②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③经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提出。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①工程监理单位理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c.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理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三步走)
③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安全设施工程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理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理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对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③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委托的不得再委托】
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和②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两重点一重大”至少市级审查;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建设单位理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始初步设计前,向与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理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向出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