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自愿性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认证活动监管,规范认证活动,增强认证的有效性与公信力,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证活动监督检查的年度工作安排,枣庄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自愿性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思路和“四不两直”的原则,由监管人员、认证专家组成检查组,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山东省认证认可协会根据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安排和要求,对抽取的枣庄市辖区内的4家认证公司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认证机构是不是真的存在虚假认证、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是否对认证的范围实施有效监督等问题;获证组织是不是真的存在买证卖证、伪造冒用、转让或不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问题;销售单位是不是真的存在销售无证或证书实效产品、是否伪造、变造、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证书和标志等问题。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认证机构基本能够按照《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和相关认证规则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认证活动,对获证组织实施有效的审核、评价和跟踪监督;获证组织基本能够按照认证要求建立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规范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保持认证的有效性。

  1.管理水平较差,认证规范性有效性不高。一是个别认证机构安排非专业审核员审核专业条款;二是获证组织关键项目检验测试能力和设备要求不满足认证要求等。

  2.部分认证机构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存在严重缩短审核时间,减少审核人日数,技术专家不到现场;遗漏认证范围内的重要部门、重要场所、重要外因或重要生产的全部过程;认证审核把关不严,降低认证要求;做出认证决定时间早于不符合项整改完成时间;现场审核未安排在生产或服务活动正常运行时,或未对易发生风险的生产阶段进行审核等问题。

  3.未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记录,未保留相应认证资料。一是审核记录不能准确反映审核的真实的情况;二是未保留完整的认证档案材料;三是审核报告等文件遗漏认证人员信息、签名和时间等。

  4.认证机构跟踪调查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监督审核作用不明显,通过工厂监督检查不能及时地促进生产企业及时改进和规范生产等。二是未有效督促获证组织持续保持认证条件,存在获证组织地址、营业范围等条件变化后未及时变更等情况。三是对获证组织监督审核或内审的不符合项整改、验证等情况跟踪不足,问题纠治不到位,认证有效性存在不足。

  1.部分获证组织不能持续满足认证要求。一是获证组织质量保证能力不够、人员能力不够;二是设备配备及管理不规范、档案管理不规范;三是认证标志使用不规范、产品过程检验记录不完整等;四是生产用的原材料与认证的样品存在一定的差异。五是获证组织只是在专家审核期间或证书监督期间能够有意识的保持认证的要求,其他时间的企业管理体系形同虚设。

  2.部门获证组织实际的管理运行和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不一致。获证组织不能按照管理体系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要求去实施,“两张皮”现象依然非常严重。大多数表现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中部门设置和企业实际的部门设置或审核计划中的部门设置不一致,企业管理体系实际覆盖人数和管理体系证书覆盖的人数差距较大,

  3.获证组织本身对于管理体系认证的了解严重不足,对咨询机构的依赖性太强。通过检查发现,获证组织通过咨询机构编制的认证需求材料和获证组织的实际严重脱离,不能有效的提升企业的管理提升。获证组织一次性付费咨询机构,通过咨询机构的操作进行认证的现象特别严重。

  (一)依法严肃处理。对本次检查发现涉嫌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问题的认证机构,由各区(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涉及资质问题的由区(市)局报上级部门做处理;对发现涉嫌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问题的外地市认证机构,由区(市)局统一处理。发现涉嫌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问题的获证组织,由其所在地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督促做好整改落实。逐步加强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核实,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获证组织、销售单位,由区(市)局通报相关认证机构,督促其加强证后监督,保证认证有效性;对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督促其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三)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加快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案件的查办进度,并做好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对行政处罚机构等信息,要及时公开,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切实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内审管理评审:企业未能提供内审首末次会议签到表,管理评审签到表为打印版,但审核报告未对此提出整改意见。

  审核报告:5.2 人力资源过程控制:(包括能力和意识)本次监督审核未抽样审核此过程,但机构提供的《年审核方案》中对7.2能力,监督1策划和监督1审核均描述开展了该项活动;审核报告中3.1.3描述的不可接受风险有高温中暑与不可接受风险清单不一致。

  一体化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中的组织架构与企业实际不一致,但审核报告未对此提出整改建议或不符合。

  认证范围:企业实际只有工程监理活动,未涉及证书范围内的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服务相关活动。

  企业委托北京启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3A管理体系相关事宜并于2022年9月26日与该咨询服务公司签订了《认证咨询合同》合同编号:WLJ20220928Q,该咨询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3日给企业开具普通发票,企业分别于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1月17日向该咨询分别付款3000元、8500元共计11500元,认证机构未按照认证程序让公司可以提供认证申请,未签定认证合同,未让公司可以提供任何认证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未实施任何形式的审核活动。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HNQ1041R0S,初次发证日期:2022年10月25日,手机扫描证书二维码:出现:海南炼稳影院有限公司。至2023年10月27日机构没有安排现监督审核。

  审核计划中显示:王洪哲为非专业审核员但是安排审核了保安项目现场的Q7.1.3,7.1.5等专业条款;审核计划中部门“办公室”与体系手册程序文件中组织架构中的“综合部”不一致,未审核注册地所在的固定场所。

  企业注册地,办公地址为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光明大道北于BRT站西700米路北和实际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光明大道市中区工业园站西600米路北两个不同场所,但《审核报告》第7页第15条描述固定场所1个,未对注册地所在固定场所进行描述和审核。

  认证范围:现场查《矿用设备配件生产安全资质证》范围仅包括液压支架结构件、销轴、管件、阀体,且现场提供的出厂检验规程、出厂检验记录、生产记录均未涉及矿用设备。审核证据不能支撑发证范围“矿用设备及配件生产、销售”。

  内审管理评审:企业没有内部审核签到表及审核记录未涉及4条款,管理评审未有签到表,但审核报告对此未提出不符合或改进建议。

  审核报告:企业未有管理体系文件发放记录但报告中未提出整改建议或不符合;查见企业有C02保护焊机(BNC500)14台,交流弧焊接(BX1-500-2)7台,但企业对接人员讲2022年12月前未有焊接作业人员资格证。但机构出具《管理体系审核报告》5.1.2 人力资源有效。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运作控制程序》4.7条款对危废处置方式与企业实际不符。手册企业简介中人数60余人,与企业实际不符,但审核报告未对此提出改进建议或不符合。

  审核专业:审核计划中专业18.05.02为矿用设备的专业与配件无关,且审核组配备的专家为企业体系咨询师(现场与法人郝会沟通确认)。

  审核计划:实际共4.5天不符合CNAS-CC105、CNAS-CC106,未提供一二阶段审核日程安排。

  生产过程控制:公司可以提供外因识别清单及重要外因列表,但未识别焊接烟尘及生产区域能源电耗,未对生产区域的重要外因制定管理措施。企业有7台焊接机,但企业未配备焊接烟尘排放装置,但审核报告中对运行过程中的环境控制未提出不符合或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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