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防爆电气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报2021年锦州市防爆电气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本次共抽查非医用口罩、防爆电气、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电瓶车、电瓶车充电器和电池、汽车零部件等7种产品46批次,其中抽查经销单位28家40批次,抽查生产企业5家6批次。经检验,经销单位合格32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0%。生产企业全部合格。

  (一)非医用口罩。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8880《儿童口罩技术规范》、GB/T 32610《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过滤效率、压力差等项目不合格。

  (二)防爆电气。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2《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绝缘电阻、耐压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连接件和接线空腔、要求接地的设备等项目不合格。

  (三)危险化学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HG/T 3783《副产盐酸》、GB 11174《液化石油气》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总酸度、重金属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四)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325.1《包装容器钢桶第1部分:通用技术方面的要求》、GB/T17343《包装容器 方桶》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气密试验、堆码实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五)电瓶车。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761《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制动性能、电气装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六)电瓶车充电器和电池。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36944《电瓶车用充电器技术方面的要求》、QB/T 2947.1《电瓶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大电流放电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七)汽车零部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5763《汽车用制动器衬片》、GB 16897《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有害成分限量、粘合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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