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海曙区鄞江镇中学文明创优阅读空间布展服务收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曙区鄞江镇中学文明创优阅读空间布展服务收购项目招标项意图潜在招标人应在政府收购云渠道(
扼要标准描绘或项目根本概略介绍、用处:文明创优阅读空间布展服务。工期:合同签定后30个日历日内完结。
1.满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则;未被“信誉我国”(、我国政府收购网()列入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严峻税收违法失期主体)、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
2.执行政府收购方针需满意的资历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货商须为《政府收购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办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则的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时刻: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刻,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在外)
方法:(1)供货商登录政府收购云渠道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体系“项目收购”模块“获取收购文件”菜单,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货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收购供货商注册及诚信办理暂行办法》的规则在“浙江政府收购网”上进行供货商注册请求,并挂号参加到“浙江省政府收购供货商库”。咨询电线,如未注册的供货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求的时刻。(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读运用,供货商应在规则的招标文件供给期限内涵政采云渠道登录上述供货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则的招标文件供给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招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开标地址(网址):登录政采云招标客户端招标,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买卖中心二楼开标室3(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候路58号)
1.供货商以为收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损的,能够自获取收购文件之日或许收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收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收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收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收购人和收购署理组织提出质疑。质疑供货商对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的答复不满意或许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未在规则的时刻内作出答复的,能够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收购监督办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收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参加招标的招标人应于招标前到“浙江政府收购网()”上进行招标人注册请求,并经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挂号参加到“浙江省政府收购招标人库”。中标或成交招标人有必要注册并挂号参加“浙江省政府收购招标人库”。详细实践的要求及注册请求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收购招标人注册及诚信办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收购网“网上就事攻略”的“招标人注册请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招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招标。 3、为本项目供给全体规划、标准编制或许项目办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招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意图招标。 4、执行的方针:《关于促进残疾人工作政府收购方针的告诉》(财库[2017]141号)、《政府收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开展办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收购支撑监狱企业开展有关问题的告诉》(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收购施行的定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收购施行定见》的告诉(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实施网上招标,选用电子招标文件。若供货商参加招标,自行承当招标全部费用。
4.标前预备:各供货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收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货商,并完结CA数字证。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问题导致无法招标或招标失利等结果由供货商自行承当。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收购云渠道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送招标文件。供货商在运用体系来进行招标的进程中遇到触及渠道运用的恣意的缺点,可致电政府收购云渠道技术上的支撑热线)供货商经过政府收购云渠道电子招标东西制造招标文件,电子招标东西请供货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收购网下载并装置,招标文件制造详细流程详见政府收购云渠道。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招标文件1份,按政府收购云渠道要求制造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不正常的状况处理。
选用邮递方法递送备份招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送:邮递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买卖中心[宁波市海曙区气候路58号] 收件人:吕赟30365G 电话。请各供货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递进程密封包装无缺,因邮递进程的密封破损形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收购署理及收购人概不负责。
选用现场方法送达备份招标文件的应在招标截止时刻前将备份招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买卖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气候路58号]。招标文件递送时需一起递送供货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署理人)联系方法,并确保开标期间联系方法的疏通。
7.本公告发布媒体:我国政府收购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买卖服务渠道()、浙江政府收购网()、宁波政府收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买卖网海曙区分网()。供货商有义务在收购活动期间阅读上述网站,发布信息视同送达全部潜在供货商,不再选用其它方法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全部结果自行承当。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若对项目收购电子买卖体系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协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