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4】

  1.完善招标工作领导机制。为严格贯彻有关招标法律和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有效解决非公开对外招标事项决策不规范等问题,健全完善了招标工作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由集团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以领导小组会议形式集体决策重要的招标和非招标事项。决策过程必须履行规定流程,即由专业部门进行内容审查并提出明确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程序审查,经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强化集体决策机制。

  2.制定和完善招投标相关制度。一是制定了《神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试行)》,涵盖工程、物资、服务等所有采购行为,统一招标额度标准,规范招投标、非招标采购的基本流程及审批要求,规范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主体的监督和处罚措施。该制度于近期正式对外发布实施。二是对《神华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神华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神华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创新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3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正在履行制度审批流程,拟于近期发布实施。

  3.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管理。强化对内部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公司)的考核,在2015年考核评价指标中增加了“招标控制价审减率”和“有效投诉次数”指标,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修订了《中国神际工程有限公司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细化工作纪律、增加了评审专家的义务、评价管理、违规处理等内容,逐步加强了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力度。

  4.强化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大幅修订了《神华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监督办法(试行)》,将公开对外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均纳入监督范围,规范了招标监督的主体、原则、职责和方式,明确了18个监督环节、41个监督要点,规定了招标人纪律22条、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纪律21条、投标人纪律15条、评委纪律18条,还增加了投诉处理和惩处条款。该办法于近期发布执行。

  5.核查处理招投标方面的问题线索。对相关的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过程中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有关领导、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和处理,给予5人党纪政纪处分,对32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或诫勉谈线家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投标人三年投标资格;对违反评标纪律的4名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除名;对在履行供货合同中发生违约行为的11家供应商依法进行了处理,共收缴合同保证金、违约金、扣减货款500余万元。

  1.集团公司党组开展专项集中学习。专门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和集团公司的“三重一大”决策相关制度,部署专项检查、流程梳理和制度修订工作,研究推动依法治企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重要制度,明确要求集团公司的经营发展中要让权力在制度的硬约束下运行,逐渐增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力度,全方面推进法治神华建设。

  2.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做专项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专项检查,组成3个专项检查组重点抽查了集团公司总部11个部门和神宁煤业集团、销售集团,共发现各类问题66个,其中抽查发现问题31个,自查发现问题35个。突出表现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决策事项范围不清晰、实施办法操作性不强,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有章不循、决策程序不规范、决策记录不完整等。3个专项检查组已经向有关部门和子分公司反馈了检查意见,于2015年5月完成整改。对于发现的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责成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做出详细的调查,一经核实将对相关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

  3.修订“三重一大”决策相关制度并明晰决策事项清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相关制度进行了评估,修订完成《神华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并附有116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于近期发布实施。梳理出对应相关制度50项,拟新增制度12项、新修订制度23项,各责任部门逐一制定整改计划,于2015年底前全部制定和修订完成。

  1.积极稳步推动深化改革。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集团公司制定了60条具体改革事项,涉及体制机制、产业布局、重大决策、人事制度等8个方面。以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目标,积极地推进总部管控模式改革,研究明确总部定位,重新梳理工作流程。探索施行权力清单制,出台简政放权的具体方案,最大限度减少以审批为主的事前控制,推行备案制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授权经营改革,以生产经营独立性较强的单位为试点,下放部分经营权,建立有效决策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推行总部机构改革与部分子分公司的重组整合。针对集团公司总部部门偏多、有的部门之间有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拟定总部机构改革初步方案,合并职能相近或交叉的部门,精简一些业务不饱满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部门,把有关职能及人员划入有关部门,将总部职能部门和内部处室控制在合理数量内,实现管控资源的有效整合,慢慢地提高总部运转效率和管控水平。截至4月3日,集团公司领导已不再兼任下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和投资者关系部合并为董事会与投资者工作部,将新街能源公司与神东煤炭集团、神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与神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管理整合。

  3.加快推进授权管理体系建设。为强化内部控制和管理,集团公司建立了内部授权管理制度,编制了《内部管理授权手册》,明确了董事会授予相关董事、董事长授予其他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总经理授予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相应经营管理权限的授权管理机制,按照业务流程嵌入到OA办公系统中,要求被授权人严格遵循授权管理规定,在被授权范围内尽职尽责地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禁发生各种越权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目前正在研究确定无授权事项的归类和审批环节设置问题。同时,所有子分公司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内部授权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4.用信息化手段在线监控,将腐败风险防范嵌入业务流程。充分运用神华信息化工程最新成果和“大数据”手段,分析人、财、物、销售、采购等业务领域中有几率存在的流程审批、内部控制、领导决策等方面的风险和漏洞,在线监控主体业务活动,有效强化总部对子分公司的制度管控力度,在固化流程、规范管理、深化管控、提高效率等方面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在国华电力公司、神宁煤业集团、国神集团推广ERP等应用系统的基础上,正在继续推进建设用户授权及合规性控制管理系统、费用报销及关联交易系统,逐步加强操作层面的管控力度。

  (一)压实整改责任。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基础,把巡视整改工作与神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方面推进法治神华建设结合起来,与全方面提升企业管控水平结合起来,坚持责任和目标更明、要求和标准更高、措施和力度更强,把整改责任压实、压到位。集团公司党组、党组纪检组和子分公司各级党委、纪委进一步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团公司党组和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步推进后续整改和经营管理工作。

  (二)强化检查督导。集团公司党组对巡视整改工作将坚持做到不松手、不减压,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监督检查相关制度按期修订完成情况、相关的单位问责处理结果落实情况,切实督导将整改成果落实到位;对仍在继续的整改任务,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推进整改工作;督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未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列入年度工作规划,作为重点内容放在优先地位加以推进,确保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

  (三)严肃纪律问责。在后续整改工作中,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关键环节,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为有力抓手,把纪律执行到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切实把各级党组织管好、把党的领导干部管好、把全体党员管好。

  (四)健全长效机制。努力转化好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整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在经营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三重一大”决策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处理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把巡视监督作为治本的长效手段,发挥好巡视利剑作用,实现对所属二级单位的巡视全覆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巡视中发现的线索和明显问题,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整改的及时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在全集团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案镜鉴教育身边人,使全体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固化为自觉的行为规则,在神华集团公司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办,邮政编码:100011,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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