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春城出资开展集团2024-2025年采暖期煤炭收购项目
长春市春城出资开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煤炭收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春城出资开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煤炭收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同意,招标人为长春市春城出资开展集团有限公司,财物金额来历为企业自筹资金且已执行,项目出资份额为100%。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选用资历后审方法来进行公开招标。
一标段:长春市春城出资开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煤炭收购项目(原煤);
二标段:长春市春城出资开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煤炭收购项目(兰炭或一三粒煤);
3 吉林区域 吉林市、永吉县口前镇、蛟河白石山 3900-4300 0.152
二标段:兰炭:1300元/吨;一三粒煤:1100元/吨(含13%增值税一票结算);
2.7收购数量:原煤估计收购数量5-15万吨,兰炭或一三粒估计收购数量2000-8000吨,收购数量以实践产生为准。招标人不对收购数量、收购种类做出许诺,且不许诺中标供货商供给货品数量相同,依据实践的需求及温度进行调整;
1 长春区域 长春市区(包括龙嘉) 配送由中标人担任运送、装卸等并承当其费用。中标人向长春区域以外供给煤炭时,要遵守招标人统一安排,不然视为违约或抛弃中标资历。
3.1招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的企业或其他安排,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对应的才能。招标人为煤炭出产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出产许可证,招标人为煤炭经销商的须具有煤炭运营出售资历;
3.3供货商为煤炭经销商的须在春城出资集团所具有锅炉房区域内至少有储煤货场1个及以上,每个静态库存量不能低于3万吨(供给储煤货场证明材料及储煤量许诺书);
3.6不得为“信誉我国”网站中列入失期被执行人和严峻税收违法失期主体招标人;不得为我国政府收购网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中被财政部门制止参与政府收购活动的招标人(在处分决议规则的时刻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联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安排或许个人,不得参与招标。单位担任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招标或许未区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违背这两款规则的,相关招标均无效;
4.2方法: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招标署理组织现场获取(经过其他方法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4.3价格:一标段:2000元/套,二标段:1000元/套,售出不退,请招标人自行考虑招标危险。
5.1 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刻、开标时刻: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