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坚决打击整治煤仓违章作业行为

  新京报讯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关于逐步加强煤矿煤仓安全管理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仓(含溜煤眼、溜矸眼、矸石仓,以下统称煤仓)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煤矿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安全责任。煤矿应当明确煤仓安全管理分管领导和具体牵头管理部门,明确机电管理、生产技术、安全管理、通防、调度等部门安全责任,明确每个煤仓具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和责任人。

  (二)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煤仓管理制度,包括设计、施工、安全管理、日常巡检、检修维护、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监督检查、防止堵仓溃仓、停复用管理等内容,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一)创新仓体设计。煤矿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设计规范要求,根据围岩特征、煤仓容量等实际做到合理设计,从煤仓形状、砌筑方式及材料使用、仓壁缓冲装置及耐磨防挂壁材料应用、预留煤仓放水孔、预设清理及疏通装置等方面开展工程设计创新,增强煤仓防堵防溃能力。

  (二)改进放仓系统和装备。严禁将放煤硐室或操作台直接置于煤仓下口处,两者之间应当保持充足的安全距离或者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倾斜巷道中放煤硐室或者操作台宜布置在巷道上山方向。推广应用给煤系统防溃仓闸板等装置。加快实施煤仓底部给煤机远程操控改造,实现无人值守。

  (三)加快研发应用无人化探仓、清仓、疏通技术装备。加快对煤仓日常巡检、清理和堵仓疏通等方面机器人研发应用,实施机械化、机器人化改造,尽快实现无人化作业。

  (一)加强施工风险管控。煤矿应当选用安全管理能力强、施工经验比较丰富的专业队伍。施工前应当分别对高空坠落、设备失稳、有毒有害化学气体等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评估,编制专门作业规程,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加强施工全套工艺流程监督。要督促实施工程单位严格按照煤仓施工作业规程进行实施工程。采用反井钻机掘凿煤仓时,扩孔作业过程中严禁人员在下方停留、通行、观察或者出渣。及时清洗整理溜矸孔内的矸石,防止堵孔。一定要制定处理堵孔的专项措施。严禁站在溜矸孔的矸石上作业。

  (一)加强安全警示和设施配置。煤仓附近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注明存在的风险及管控措施。煤仓上口必须设置防止相关人员、物料坠落等安全设施。

  (二)加强监测监控。煤仓周围应当安装视频、人员接近预警、红外热成像、CO传感器、CH4传感器、煤位计等监测仪器设施,并与矿井调度系统联网,对积煤异常等情况及时报警。

  (三)加强煤流源头及过程管控。煤矿应当加强运输系统大块煤矸、异物识别与处理,工作面转载机等处应当安装破碎机,煤流运输系统应当安设除铁器,煤仓入口应当安装篦子,推广应用视频AI异物识别等技术,严防大块煤矸和铁器、木料等杂物进入煤仓。原煤含水量较大的应当在主煤流运输系统安装煤水分离装置。

  (四)合理确定存煤仓位。煤仓装载量、空仓量应当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矿井停产检修24小时及以上,必须将仓位控制在最低位置,严禁无施工任务放空。煤仓长期不用时必须放空并采取防止风流短路的措施。

  (五)加强煤仓停复用管理。长期停用煤仓复用时,煤矿必须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确认符合安全性能条件后方可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并制定放仓管控流程,对煤仓内积水积气、水煤及存煤仓位、煤流沿线机电设施等做全面排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放仓。

  (六)做好煤仓防水工作。严禁煤仓兼作流水道,煤仓上口应当高于巷道底板。原煤含水量较大的应当采取煤仓下口钻孔截排引流等措施。煤仓有淋水时一定要采取封堵疏干、引流等措施,没有正真获得妥善处理不得使用。

  (七)加强煤仓设施和设备维护管理。按时进行检查设备、设施完好性,规范测试试验,加强维护并及时检修。煤仓检修、清理、修复加固一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自上而下递进作业。应当使用成像扫描仪、摄像仪等设备做探查,避免人员进入煤仓。确需入仓处理的,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必须配备安全监护人员,严防坠落、煤矸垮塌、窒息、中毒、陷入煤泥等事故。检修煤仓下口给煤机时,应当在煤仓上口设置警戒,防止煤流、杂物进入煤仓,并采取防止风流短路的应急措施。

  (一)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现场处置堵仓、溃仓等情况时,严禁擅自盲目处理,矿领导应当组织现场勘查,研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处置作业时矿领导必须现场监督指导,配备安全监护人员,并严控现场作业人数。

  (二)规范堵仓处置流程。处置堵仓时,优先采用空气炮、超声波、固定机械装置等进行疏通。确需人员入仓处理的,严禁从下方进入,人员一定全程佩戴安全带,且安全带有可靠固定点,严防煤仓疏通时形成负压将人员卷入。必须爆破处理时应当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三)规范溃仓处置流程。处置溃仓时,必须明确给煤机闸板操作流程及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职责,加强煤仓内水煤仓位及给煤机闸板观测,施工区域设置警戒线,防止其他人员误入,确保实施工程人员站位安全、给煤机闸板操作规范,严防发生二次溃仓事故。

  加强煤仓安全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执法,督促煤矿落实煤仓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打击整治煤仓违章作业行为,严防各类煤仓事故发生。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所有煤矿并持续督促贯彻执行。同时,要督促辖区所有煤矿制定并严格落实煤仓下口机械化、自动化改造的时间表、路线图。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