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贵州绿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务川县石朝乡青龙煤矿被罚款110000元

  金融界2024年3月5日音讯,贵州绿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务川县石朝乡青龙煤矿因未依照安全危险分级采纳对应的管控方法,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罚款110000元。

  据公告内容,贵州绿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务川县石朝乡青龙煤矿存在多项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包含未对梳理出的矿井安全出产各子系统进行现场安全性规划及承认,未认真执行安全员独立办理、独立查核,并直接对矿长和安全副矿长担任的作业机制,未树立人才办理台账,未做到训练全掩盖,煤矿机电副总不清楚电气设备检修作业五步作业法,未结合煤矿实践,参照《贵州省煤矿安全出产归纳整治实施方案》检查表编制危险排查表册,未依据设备安置状况制造、挂设“理解卡”,如一采区轨迹下山绞车、1102运送巷掘进作业面部分通风机无“理解卡”等。

  贵州绿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务川县石朝乡青龙煤矿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101条/款4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99条/款2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102条/款/项,《安全出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行政处分方法》第45条/款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102条/款/项,构成了严峻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因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其进行了罚款110000元,并给予正告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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