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购煤疑有猫腻遭流产重启第2次投标放低门槛
惠天热电9月4日晚间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鉴于前次投标流标,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4日在“我国收购与投标网”和“我国辽宁政府收购网”就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2014年度采暖期部分煤炭收购发布了第2次投标公告。
惠天热电在第一次投标公告中规则,合格的供货商须为具有煤炭生产才能的国有大型煤矿或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具有煤炭出售才能的国有出售公司。正因为对投标公司的严苛约束,上述条件被以为门槛过高,是为其大股东量身定做。惠天热电第一次投标流标后,对上述条件进行了更改,将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改为3000万元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惠天热电本年的煤炭收购方案从开端即遭到中小股东的质疑,称其涉嫌向大股东运送利益,该方案在股东大会上被否定。随后,公司修改了该收购方案,但时隔不久,就宣告撤销该方案,改为揭露对外投标的方法。但拔苗助长的是,惠天热电上述行动原意是为了消除投资者的质疑,但却引来了更多的质疑。
有剖析的人说,惠天热电揭露对外投标设置的条件过于严苛,有些条款乃至涉嫌违规,指向性显着,符合条件的直指其大股东,揭露对外投标流于方式,难挡投资者质疑。(摘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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